新闻公告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申报自主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4 浏览次数:1584

依据《关于做好全省建筑施工企业自主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赣建人〔2016〕18号)文件精神,全省建筑工人除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之外,全部实行企业自主培训、自主考核、自主发证。为切实将文件精神落在实处,根据厅领导指示特作如下通知:

一、建筑施工企业不分资质等级,三级以上资质企业均可自主对本企业工人开展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凡有意开展自主培训、考试、发证的三级以上资质企业,于2016年12月30日前,直接向省厅人教处提出申请报告(一式两份)。

二、实行自主培训企业,可在省城乡建设培训中心网上抽取试题,按要求组织人员考试。

三、企业可在网上将成绩合格人员名单报省城乡建设培训中心申请获取证书号段,省城乡建设培训中心及时将人员名单报厅人教处,在厅网上公示后,企业核发岗位证书。

联系人:厅人教处向恭水,电话:0791-86219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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