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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章贡区优秀建筑业 企业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章贡区优秀建筑业企业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

现将《章贡区优秀建筑业企业评选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赣州市章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8日


章贡区优秀建筑业企业

评选办法(试行)


为大力发展建筑业企业,进一步激发企业干事创业、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通过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典型,发挥其引领效应,培育和壮大我区建筑业企业,全面提高建筑业整体素质和总体实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选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施工总承包资质及专业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

2.在章贡区完成入规入库的施工企业。

二、评选原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体现先进性。

2.依据相关部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档案及查询数据。

3.原则上定于次年的一季度完成对上一年度优秀企业的评选。亦可结合实际,部分单项类奖项每季度评选一次。

4.年度积分排名前列且在章贡区办理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手续的企业,按推荐名额,依据总得分次序向区委、区政府推荐为全区高质量发展优秀企业。

三、评选内容

1.综合类奖项:优秀建筑企业1项,计20分。

2.单项类奖项:质量管理先进建筑企业、安全文明施工先进建筑单位、绿色施工先进建筑单位、拓展外埠市场先进建筑单位、建筑市场行为先进单位、住建领域经济贡献先进单位、住建领域高成长企业先进单位、住建领域社会责任突出贡献先进单位、住建领域“双招双引”贡献先进单位、住建领域先进党组织单位等10个单项,每个单项计10分,总分100分。

3.其他加分项:完成住建领域其他工作或取得突出成绩,该项内容不作为奖项表彰,计10分。

四、申报资料

1.提供业绩材料。要求内容真实,突出重点,统一使用第三人称。

2.《章贡区优秀建筑企业评选申报表》(见附件)。

3.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及所申报奖项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

4.申报表所填内容应真实可靠,填写准确完整并盖公章;申报资料中的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上述材料装订成册。

五、评选程序

1.企业申报: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企业如实填报申报表,并附业绩资料、获奖证书、获奖文件等材料向章贡区住建局申报。

2.材料审核:由区住建局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及人社、税务、市监、城管、行政审批等部门对申报企业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实,并填写评审意见。

3.审核表彰:由区住建局公示5个工作日后,由区住建局进行表彰。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当年受到国家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

2.当年发生1次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

3.在建工程工人实名制考勤不满足要求的;

4.当年发生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50万元及以上或造成农民工群体上访事件的;

5.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七、评选标准

(一)综合类奖项

优秀建筑企业

1.企业的凝聚力强,重合同、守信誉。

2.企业有明确的经营目标、方针,建筑市场行为规范,经营业绩突出。

3.企业各项经营管理指标先进,建筑业总产值排名全区前20位,或上述指标与上年度增长达10%以上增速的企业。

4.企业重视技术人才培养和资质提升,注重技术研发,积极引进和采用新技术成果,依靠技术进步提高工程质量,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5.参评企业近两年在章贡区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在安全生产检查中未被通报批评过。在章贡区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的质量事故,无违法行为,工程合格率100%。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二)单项类奖项

质量管理先进建筑企业

1.企业已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已通过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质量管理措施得力,资料齐全(具有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彩印件)。

2.企业年度工程质量竣工验收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

3.年度企业在章贡区工程质量检查中,发现工程质量问题积极整改,未被通报批评的。

4.积极安排质量回访保修,无重大质量投诉事件发生。

5.企业年度完成市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1项以上。(具有年度或本年度的获奖文件或证书)。

6.企业年度完成市级以上优质工程奖1项。

7.重视科技进步,积极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获得科技创新成果奖(具有上年度或本年度的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

8.企业获省级以上工法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或获得建筑质量管理QC小组成果奖(具有上年度或本年度的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

以上8项中的第1项为否决项;企业必须具备5项及以上即符合条件(任何1项无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安全文明施工先进建筑单位

1.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管理措施得力,资料齐全。

2.企业全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轻伤负伤率控制在5‰以内。

3.年度企业在章贡区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积极整改,未被通报批评的。

4.上年度完成市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一项(具有上年度或本年度的获奖文件或证书)。

5.获得安全生产示范企业或在劳动竞赛、安全生产竞赛等活动中获得表彰的(具有上年度或本年度的获奖文件或证书)。

6.企业建立文明施工管理部门,并制定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7.承建的施工项目现场最少满足以下条件:

(1)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仓库区、材料堆放区、加工区等,划分应做到安全合理、方便施工。

(2)进场道路硬化,办公环境美化。

以上7项中的第2项为否决项,企业必须具备5项及以上即符合条件。

绿色施工先进建筑单位

1.年度企业项目编制绿色施工实施规划方案,并按程序通过审查,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绿色施工管理体系。

2.年度企业项目建立绿色施工岗位责任制度,紧紧围绕“四节一环保”将工程绿色施工管理责任详细分解。

3.年度企业项目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控,全面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且未受到行政处罚的。

4.年度企业项目落实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制定实施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且未受到行政处罚的。

5.年度企业项目依法按规定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并与监督管理部门联网,且未受到行政处罚的。

拓展外埠市场先进建筑单位

1.企业年度在章贡区外承揽或中标项目,建筑施工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工程合同彩印件)。

2.近两年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施工全程无违法行为,未因农民工工资被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以上2项全部达标即为符合条件,任何1项未提供有效证明均不予认可。

建筑市场行为先进单位

1.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无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现象。

2.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各类统计报表。

3.实名制管理考勤率达90%以上。

4.在建的工程项目未发现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市场行为。

住建领域经济贡献先进单位

1.总承包单位年度纳税100万元及以上,专业承包单位纳税50万元及以上;

2.年度纳税较上一年度增长率超30%及以上。

以上2项任1项达标即为符合条件,任何一项未提供有效证明均不予认可。

住建领域高成长企业先进单位

1.年度部批资质1项及以上,省、市批资质2项目及以上;

2.年度一级注册建造师增加1人及以上,二级注册建造师增加2人及以上;

3.年度高级工程师职称增加1人及以上,中级工程师增加2人及以上;

4.建筑施工企业关键技术岗位八大员、技术工人增加10人及以上;

5.年度合同额较上一年度增长30%及以上。

以上5项满足3项即为符合条件,任何一项未提供有效证明均不予认可。

住建领域社会责任突出贡献先进单位

热心住建领域公益事业,年度积极参与住建领域组织的社会活动,有责任、有担当、无私奉献。

住建领域“双招双引”贡献先进单位

积极协助章贡区完成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促使建筑业产业项目、人才落户章贡区。

住建领域先进党组织单位

1.企业成立了党组织或联合党支部,组织党员参与党组织活动。

2.企业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

3.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团结带领党员参与区委区政府中心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贏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八、评审纪律

1.申报单位应如实填报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撤销荣誉称号并取消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2.材料审核要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有关规定,遵守评审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保证评选活动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正性,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和通报处理。

九、本办法由赣州市章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章贡区优秀建筑企业评选申报表

申报单位


申报评选

奖项

综合类/单项类

申报材料



企业申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企业申报

理由

(公章)          

评审组

意见

(公章)          

部门联审

意见

(公章)          

住建局

意见

(公章)          

 

备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佐证资料附后
转载自:章贡区人民政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http://www.zgq.gov.cn/zgqxxgk/c108622/xxgk_bmtt.shtml?ivk_sa=1024320u&menuId=c108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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