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2019年职称申报须知

发布时间:2019-08-01 浏览次数:1275

欢迎您使用系统,在您使用系统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须知。

一、必看文件

(一)申报职称认定人员

    1.须认真阅读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赣人社发〔2013〕30号)、《关于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154号)及各认定机构下发的职称认定通知。

(二)申报职称评审人员

    1.全省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和省直单位申报中级职称人员须认真阅读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相应评委会组建单位会同省人社厅下发的申报工作的通知、所申报系列专业执行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2.设区市申报中级职称资格人员须认真阅读设区市下发的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申报工作的通知、所申报系列专业执行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二、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系统不作统一安排,认定的由认定机构在申报通知中规定;评审的由相应评委会组建单位在申报通知中规定。

三、填报步骤

(一)登录系统后仔细阅读必看文件和下文通用的填报说明。

(二)填写申报信息,包括申报方式(自主评审高校的博士后申报副高资格的,请务必选择“评审(正常)”方式)、申报系列、申报资格、申报专业。

(三)申报信息填写完成后,进入填报界面,分基本信息、学历资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小结五个部分填写,其中完成“基本信息”填报后,方可进行后续四项内容填写。 

(四)填写完毕后,点击“预览生成评定表”和“预览填报信息”按钮,确认相关信息,在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申报。

四、填报要求

按系统规定和文件的要求实事求是填报信息,并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填写信息或上传材料弄虚作假的,将列入系统“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再申报职称,并影响个人社会信用。因申报个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个人承担。申报材料报至认定机构(或评委会组建单位)后,原则上不再补充材料。

上传材料类型为JPG、JPEG或PDF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若上传的单个文件是多个有序的图片,建议将这些图片转换为一个PDF文件上传。

(一)基本信息

    1.个人信息。申报人员如实填写自己的基本信息。

    2.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一定要按照系统上规定的要求提供清晰的证件照片,照片将用于制作证书。系统通过信息共享能自动显示照片的,无需再上传。

    3.考核情况。申报人员根据在单位的实际考核情况如实填写。

(二)学历资历

    1.学习经历

    除上传学历证书外,还需上传佐证材料:

(1)2002年后取得的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学信网免费申请),并在“学信网验证码”栏目中填入12位数的验证码(验证有效期要在2019年12月底前有效);

(2)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收费以及调整认证受理范围的公告》,2001年及之前取得的学历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学信网免费申请);     

(3)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取得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5)取得党校、中专学历的,提供学籍卡、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6)2008年以后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网上毕业证书查询结果;2008年之前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卡。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上传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现资格是转系列后取得的,还需上传所转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证明

(1)事业单位正式人员需上传连续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或《工资变动审批表》(聘任时间以表上时间为准)。   

(2)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企业人员需上传单位聘任文件或聘书。

    4.相关材料

(1)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在江西省参加社保的,系统通过信息共享能自动显示申报人员参保信息,无需申报人员上传社保证明。在外省参加社保的,需上传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要求申报人员2019年连续半年以上参保,社保缴纳单位与其工作单位一致。

(2)从业资格证

教师、新闻、卫生等有行业准入制度的,需要提供从业资格证。

(3)继续教育

有继续教育要求的,需要提供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5.工作履历

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自己的工作履历,由近到远。

    6.参加学术团体(社会兼职)经历

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自己参加学术团体(社会兼职)经历,按重要程度填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对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先选择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类别,再填写相应的经历内容,并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

(四)业绩成果

    1.论文

论文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填报篇数要申报通知要求执行,按质量高低填报。 论文须在中国知网(www.cnki.net  )、万方数据(www.wanfangdata.com.cn )或维普网(www.cqvip.com )上进行检索验证,并将检索到的网页地址复制到系统“检验验证地址”栏目。检索不到或未填检索验证地址的视为无效论文,不作为评审依据。

    2.论著

论著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填报篇数要按申报通知要求执行,按质量高低填报。论文要分项上传刊物的封面、主办单位页、目录页、正文等,外文须上传中文译文。论著要分项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摘录)页、编委会名单页、标有著作字数页。

    3.课题(项目)

上传的课题(项目)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按质量高低填报。 申报人员须提供包括立项、结题(验收、鉴定)等一套完整的原件资料。上传材料含立项、结题(验收、鉴定)材料的封面,个人排名、立项、结题(验收、鉴定)单位盖章页。其中个人排名页面须加盖立项单位或鉴定(验收)单位公章。 

    4.奖励和荣誉

上传的奖励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

    5.专利

上传的专利内容要本人申报专业相关,按水平高低排序。

    6.其它业绩材料

对照资格条件需上传的其它业绩佐证材料,按照资格条件符合性逐条做好排序,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

(五)工作小结

申报人员总结本人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等情况编写本人专业技术工作小结,字数为800字左右。内容非常重要,将显示在评审表上。
说明:待省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后,学历、资格证书等信息将实行数据共享或数据对比,将不再需要上传电子版材料。

五、申报状态

申报人员完成申报后,应及时关注自己的申报状态,如遇“退回修改”,应及时按照退回原因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后再次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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