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赣单位:为进一步发挥职称导向作用,优化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环境,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加快创新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2]4号)精神,为做
一级专业二级专业交通运输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筑路机械工程交通通信工程汽车运用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船舶运用工程船舶检验工程水上交通工程航运枢纽及辅助工程隧道工程测绘工
欢迎您使用系统,在您使用系统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须知。一、必看文件(一)申报职称认定人员1.须认真阅读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