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
2023年度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赣江新区市场监管局,各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为持续提高我省市场主体合同管理水平,有效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知信、守信、用信、增信的市
发布时间:2023-11-08(赣建审批〔2023〕90号)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赣州市、九江市、宜春市、鹰潭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