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江西省营涵水利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测预警管理的术语和定义、职责与权限、管理内容与方法以及检查与考核、报告与记录等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预测预警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3000-2016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自然灾害
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
3.2 隐患
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或事故隐患简称。是指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安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
3.3 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主要包括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作用时间及发展态势。
4 职责
4.1 应急救援委员会
负责指导、协调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的自然灾害与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工作。
4.2 应急救援办公室(安全管理部)
4.2.1 应急救援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管理部;
4.2.2 负责重大预警信息落实情况的跟踪工作和公司预测预警信息日常管理、应急响应工作。
4.2.3 负责应急值守,与水文、地震、气象、防汛等部门加强联系。
4.2.4 负责指导、协调项目部自然灾害与事故隐患预测、预警、排查、治理、恢复生产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2.5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相关信息发布工作。
4.3 项目部
4.3.1 负责安排项目应急值守,与所在地有关部门建立预警工作机制。
4.3.2 负责预测预警信息的接收管理,起草预警通知。
5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
5.1 总则
5.1.1 组织机构
5.1.1.1 公司成立应急救援委员会。
5.1.1.2 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5.1.1.3 公司、项目部分别与地方相关部门建立联络网(附录表A.1)。
5.1.2 工作原则
公司、项目部对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测、预警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
a) 加强预防、预报、预警工作;做好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预案准备、技术准备、物资准备和工作准备;
b) 在公司领导的统一指挥下,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自然灾害引发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项目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相关自然灾害与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工作;
c) 不断改进和完善预测预警、预防手段和措施,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建设,提高防范和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各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定相关应急预案,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
5.2 预警信息分类、来源
5.2.1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并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5.2.2 公司、各项目部,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短信及有关部门网站上收集或由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通报相关自然灾害预警信息:
a)水利局通报的河流、湖泊、水库超保证水位警报及病险水库、堤坝险情、泄洪等橙色、红色预警信息;
b)国土资源局通报的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预警信息;
c)林业局通报的森林火灾等预警信息;
d)地震局通报的地震预警信息;
e)气象局通报的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高温、雷电等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及警报、紧急警报。
5.2.3 公司根据每季度、每年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统计分析,进行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并应填写预警信息记录表(见附录表A.3)。
5.3 预警信息处置
5.3.1 接到预警信息后,橙色以上预警信息,应急救援委员会批示发送到各部门、项目部执行。
5.3.2 各部门、项目部接到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后,根据预警级别进行预警。
5.3.3 各部门、项目部在接受到橙色以上预警信息后,根据实际情况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同时将预警管理信息逐层上报至应急救援办公室。
5.3.4 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重大预警信息落实情况的跟踪工作。橙色预警和警报每天跟踪反馈一次,红色预警和紧急警报每12小时跟踪反馈一次,紧急情况随时跟踪。反馈信息书面报应急救援办公室。预警信息由安全管理部存档或备案。
5.4 隐患排查
5.4.1 各部门、项目部要明确专人负责本部门的自然灾害与隐患排查工作的信息管理工作,由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汇总“自然灾害预防预警所属单位联络方式”(见附录表A.2)并建立长期、稳定的联络制度。
5.4.2 各项目部针对本项目的办公场所、工程现场等地域特点及自然环境等情况进行分析、预测,按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规定,对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组织排查,制定预防控制措施,消除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
5.4.3 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管理体系,通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4.4 在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相关单位应采取预防措施,及时排查、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防范次生事故发生。
5.5 隐患治理与应急响应
5.5.1 各级单位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按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进行治理。
5.5.2 为防范次生事故发生,根据自然灾害性质和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详见综合预案、相关专业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
5.6 监督与整改
5.6.1 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对自然灾害与事故预防预警的信息处理、隐患排查、预防措施及应急响应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管理不到位问题,下发《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见JL-05.03-05)。
5.6.2 安全管理部对各部门、项目部的自然灾害与事故预防预警的信息处理、隐患排查、预防措施及应急反应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6.3 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收集汇总本项目部自然灾害与事故预防预警信息处理、隐患排查、预防措施及应急反应情况,报上级安全管理部备案。
5.6.4 各项目部要每季度末两周内召开安全生产风险分析会,通报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对重大隐患应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并采取措施控制、治理。安全管理部要跟踪检查、监督,确保整改到位。
6 检查与考核
检查与考核的内容见表1。
表1 检查与考核内容
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被考核人/岗位 | 考核部门/单位 |
1 | 重大预警信息落实情况的跟踪工作 | 橙色预警和警报每天跟踪反馈一次 | 应急救援办公室 | 应急救援委员会 |
2 | 召开安全生产风险分析会 | 每季度末两周内 | 项目部 | 安全管理部 |
7 报告和记录
表2给出了执行本制度形成的报告和记录。
表2 报告与记录
序号 | 编号 | 名称 | 填写单位/岗位 | 保存地点 | 保存期限 |
1 | JL-05.04-01 | 自然灾害预防预警政企联动共建单位 | 安全管理部、 项目部 | 安全管理部、 项目部 | 长期 |
2 | JL-05.04-02 | 自然灾害预防预警所属单位联络方式 | 安全管理部、 项目部 | 安全管理部、 项目部 | 长期 |
3 | JL-05.04-03 | 预警信息记录表 | 安全管理部、 项目部 | 安全管理部、 项目部 | 长期 |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记录表
表A.1 自然灾害预防预警政企联动共建单位
编号:JL-05.04-01
序号 | 共建单位名称 | 信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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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2 自然灾害预防预警所属单位联络方式
编号:JL-05.04-02
序号 | 单位(部门)名称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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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3 预警信息记录表
预警内容 | 发布时间 | 预防措施 | 发布单位 | 接收人 |
寒潮蓝色预警 | ||||
大风蓝色预警 | ||||
雷电橙色预警 | ||||
高温黄色预警 | ||||
暴雨蓝色预警 | ||||
暴雨橙色预警 | ||||
项目名称: 编号:JL-05.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