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办法
1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江西省营涵水利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危险源控制与风险辨识管理的职责、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报告与记录等要求。本
18370759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