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亚病概念及相关知识
职业病的概念:当职业性有害因素作用于人体的强度与时间超过一定限度时,人体不能代偿其所造成的功能性或器质性病理改变,从而出现相应的临床病症,影响劳动能力这类病统称为职业病。
我国法定职业病:是指企业、 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根据2013年12月30日修订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它包括十大类,132种职业病。
1尘肺。有硅肺、煤工尘肺等。
2职业性放射病。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等。
3职业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4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
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有炭疽、森林脑炎等
6职业性皮肤病。有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
7.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
8.职业性耳鼻喉疾病。有噪声聋、铬鼻病
9.职业性肿瘤。有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
10.其他职业病。有职业性哮喘、金属烟热等
二、职业病特点
(1)病因特异性:职业病患者必须具有相应职业史或接触史,这是诊断职业病的最重要前提条件,在停止接触特定有害因素后病情可以控制或消除。
(2)病因可检测性:在职业病患者的劳动环境中能检测到特定的职业性有害因素。职业病的危害程度--般存在剂量一反应(效应)关系。
(3)发病聚集性:经过一定暴露时间出现职业病的多个职业者通常出现在同- -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环境中。但是,因职业者健康状况不同或对有害因素影响的敏感性差异,职业病出现的潜伏期存在差异或病情严重程度不同。
(4)疾病可预防性:控制和消除职业性有害因素与采取适当的卫生防护措施可以预防职业痛的发生,及早脱离有害因素接触,可以减缓或阻碍职业病病情的进一步发展。
三、常见的职业病
(一)生产性粉尘与尘肺
1.生产性粉尘
在生产中,与生产过程有关而产生的粉尘叫做生产性粉尘。生产性粉尘对人体有多方面的不良影响,尤其是含有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能引起严重的职业病矽肺。生产性粉尘采源于固体物质的机械加工、粉碎,金属的研磨、切削,矿石或岩石的钻孔、爆破、破碎等;物质加热时产生的蒸气、有机物质的不完全燃烧所产生的烟。此外,粉末状物质在混合、过筛、包装、搬运等操作时,以及沉积的粉尘二次扬尘等。
根据生产性粉尘性质可分为三类:无机性粉尘,如硅石、石棉、铁、锡、铝、水泥、金刚砂等;有机性粉尘,棉、麻、面粉、木材、骨质、炸药、人造纤维等;混合性粉尘。混合性粉尘,较常见。
2.粉尘引起的职业危害
粉尘引起的职业危害有全身中青性、局部刺激性、变态反应性、致癌性、尘肺。其中以尘肺的危害最为严重。尘肺是目前我国工业生产中最严重的职业危害之一。
(二)工业毒物与职业中毒
1.生产性毒物
生产过程中生产或使用的有毒物质称为生产性毒物。生产性毒物可存在于原料、辅助材料、气体、蒸气、雾、烟和气溶胶中,可引起职业中毒。可分为急性中毒、慢性中青和亚急性中青三种。生产性青物还引起其他危害,如致突变、致癌、致畸、对生殖功能的影响等.
2.常见的职业中毒
常见的职业中毒有铅中毒、汞中毒、苯中毒等。还有刺激性气体中毒,如氯气、光气、氨气等。窒息性气体中毒,如一氧化碳中毒,接触一-氧化碳的机会有:煤气制造,用煤、焦炭等制取煤气的过程中,其一氧化碳含量至少在30%以_上。制造合成氨、甲醇、光气、羰基金属、采矿时爆破烟雾、炼铁、炼钢、炼焦等作业场所均可产生大量一氧化碳。
二氧化碳中毒和硫化氢中毒,接触硫化氢机会有:含硫化合物的生产、人造纤维、玻璃纸制造、石油开采、炼制、含硫矿石冶炼、含硫的有机物发酵即可产生硫化氢,如制糖、造纸业的原料浸溃;清理粪池、垃圾、阴沟时,可发生严重硫化氢中毒。接触高浓度的硫化氢可立即昏迷、死亡,称为“闪电型”死亡。
(三)物理性职业危害因素及所致职业病
作业场所存在的物理性职业危害因素,有噪声、振动、辐射、异常气象条件(气温、气流、气压)等。
1.噪声及噪声聋
由于机器转动、气体排放、工件撞击与摩擦等所产生的噪声,称为生产性噪音或工业噪声。分为三类:空气动力噪声、机械性噪声、电磁性噪声。能产生噪声韵主要工种有使用各种风动工具的工人、纺织工、发动机试验人员、拖拉机手、飞机驾驶员和炮兵等。生产性噪声对人体的危害首先是对听觉器官的损害,我国已将噪声聋列为职业病。噪声还可对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及全身其他器官功能产生不同程度的危害。
2.振动及振动病
生产设备、工具产生的振动称为生产性振动。产生振动的机械有锻造机、冲压机、压缩机、振动筛、送风机、振动传送带、打夯机等。手臂振动所造成的危害较为严重,主要有锤打工具,如凿岩机、空气锤等;手持转动工具,如电钻、风钻等;固定轮转工具如砂轮机等。
振动病分为全身振动和局部振动两种。在生产中手臂振动所造成的危害较为明显和严重,国家已将手臂振动的局体振动典型表现为发作性手指发白(白指病)。局部振动病为法定职业病。
3.电磁辐射及所致的职业病
1)非电离辐射
(1 )射频辐射。如高频感应加热、金属的热处理、金属熔炼、热轧等,高频设备的辐射源;微波作业,由于电气密闭结构不严微波能量外泄和辐射向空间辐射的微波能量。对健康的影响出现以中枢神经系统和植物神经系统功能素乱,心血管系统的变化。
(2)红外线。炼钢工、铸造工、轧钢工、锻钢工、焊接工等可受到红外线辐射。红外线引起的职业性白内障已列入职业病名单。
(3)紫外线。常见的辐射源有冶炼炉、电焊等。作业场所比较多见的是紫外线对眼睛的损伤,即所引起的职业病电光性眼炎。
(4)激光。用于焊接、打孔、切割、热处理等。激光对健康的影响主要是对眼部影响和对皮肤造成损伤。
2)电离辐射
a、β等带电粒子,y光子、中子等非带电粒子的辐射。放射性核素和射线装置广泛应用,接触电离辐射的人员也日益增多。如辐射育种,射线照射杀菌、保鲜,管道焊缝、铸件砂眼的探伤等。
电离辐射引起的职业病包括:全身性放射性疾病,如急慢性放射病;局部放射性疾病,如急、慢性放射性皮炎、放射性白内障;放射所致远期损伤,如放射所致白血病。列为国家法定职业病的,有急性、亚急性、慢性外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疾病和内照射放射病、放射性肿瘤、放射性:骨损伤、放射性甲状腺疾病、放射性性腺疾病、放射复合伤和其他放射性损伤共11种
4.异常气象条件及有关的职业病
生产场所的热源来白如各种熔炉、锅炉、化学反应釜,以及机械摩擦和转动的产热以及人体散热。空气湿度的影响主要米自各种敞开液面的水分蒸发或蒸汽放散,如造纸、印染、缫丝、电镀、潮湿的矿井、隧道以及潜涵等相对湿度大于80%的高气湿的作业环境。风速、气压和辐射热都会对生产作业场所的环境产生影响。
(1)高温强热辐射作业:工作地点气温30C以上或工作地点气温高于夏季室外气温2"C以上,并有较强的辐射热作业。如冶金工.业的炼钢、炼铁年间,机械制造工业的铸造、锻造,建材工业的陶瓷、玻璃、搪瓷、砖瓦等窑炉车间等
(2)高温高湿作业:如印染、缫丝、造纸等工业中,液体加热或蒸煮,车间气温可达35"C以上,相对湿度达90%以上。煤矿深井井下气温可达30°C,相对湿度95%以上。
2)其他异常气象条件作业,如冬天在寒冷地区或极地从事野外作业、冷库或地窖工作的低温作业;潜水作业和潜涵作业,属高气压作业;高空、高原低气压环境中进行运输、勘探、筑路、采矿等作业,属低气压作业。异常气象条件引起的职业病列入国家职业病目录的有以下三种:中署;减压病:急性减压病主要发生在潜水作业后;高原病:是发生:与高原低氧环境下的一种特发性疾病。